全書十回。敍寫鍾馗死後,封為驅魔大神,為人間剿滅種種鬼魅的故事,藉以抨擊社會上各種醜惡現象。 全書以鍾馗按鬼簿之錄、出場先後之序,以之為線索,以各種鬼物的“能量”大小定詳略,組成了曲折多變的情節結構。誇張詼諧的手法和筆調,增強了小説的可讀性。
《斬鬼傳》取材於中國自唐以來在民間廣為流傳的鬼怪故事,書借陰曹地府,曲盡世態人情,寄託着作者和人們抗拒邪惡勢力的理想。作者劉璋,中舉人後二十七年才當上直棣深澤縣令,在任期間他革除弊政,深受百姓愛戴。後因前任問題牽連而革職。作者為人正直,涉世很深,對清初敗壞的社會風氣及病態現象極為不滿。對於一些“既無犯罪之名”,又“無得罪之狀”,治罪不可,報應不能,連閣王都感到“最難處治”的啊事,劉璋卻思量藉助正義的力量來消除。作者本着“具有一副大慈悲心,行大慈悲事”的指導思想,將各式各等社會醜惡現象一一抉出,描摹出其醜惡特徵,“發其隱情”,假託鍾馗,加以剪除,以引起人們警惕,並告戒醜類。
就《斬鬼傳》中個體的鬼所藴涵的寓意而言,實則為陽間即現實社會某些人的惡習。這些鬼的惡習,除了少數與人的性格有關,諸如,温斯鬼的拖沓、冒失鬼的莽撞等。大多數的惡習,則是某種惡德的化身,作者點明作品中諸多鬼類的惡習,是敗壞社會風俗的惡德:“且夫王者之天下也,在維其風俗。即如搗大鬼風倡,而人無誠實;誆騙之風倡,而人多作偽;仔細、齷齪之風倡,骨肉寡恩。夫人而至於無實,至於詐偽,至於寡恩,尚得以為善乎?即如風流、糟腐、好酒、貪色未可以為不善也,似也。然風流也,而玷污名教;糟腐也,而泥滯鮮通;好酒貪色也,而敗壞威儀,淫亂風俗。”《斬鬼傳》第一回閻君亦謂:“此等鬼最難處治,欲行之以法制,彼無犯罪之名;欲彰之以報應,又無得罪之狀也。曾差鬼卒稽查,大都是習染成性之罪孽。”可見這些所謂“習染成性之罪孽”,不屬於法制所管轄,而是為道德所規範的惡德。作品中閻君還對鍾馗説:“凡人鬼之分,只在方寸。方寸正時,鬼可為神。方寸不正時,人即為鬼。”這裏的所謂“方寸”,實際上可以理解為道德標準,如違背道德標準則為“惡鬼”及其所藴涵的惡德。比如,書中寫搗大鬼專門説謊,誆騙別人的財物,他的一身行頭,頭上戴得紫金冠,身上穿得白花袍,坐下騎得瘦腰馬,也都是行騙得到的。其他如誆騙鬼、摳掐鬼、丟謊鬼、急瀆鬼、搶渣鬼、寒磣鬼、齷齪鬼、仔細鬼、討吃鬼、耍碗鬼、温屍鬼、纏綿鬼、風流鬼、色中餓鬼、誕臉鬼、偷屍鬼,等等,都藴涵對惡鬼惡德的諷喻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