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鄭公諫錄》五卷,唐王方慶撰。方慶名綝,以字行,其先自丹陽徙鹹陽。武后時,官至鸞臺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終於太子左庶子,封石泉縣公,諡曰「貞」。事蹟具《新唐書》本傳。此書前題「尚書吏部郎中」,蓋高宗時所居官。而本傳不載,史文脫略也。
目錄:
卷一
諫詔免租賦又令輸納
諫簡點中男入軍
諫復龐相壽任
諫斬叱奴騭
諫武官起服
諫討擊馮盎
諫科祖孝孫罪
諫決王文楷杖
諫皇甫德參上書以爲訕謗
諫國家愛珠
諫西域諸國入朝
諫科圍川縣官罪
諫優長樂公主禮數
諫所行事與貞觀初有異
諫權萬紀任心彈射
諫魏王不得折辱貴臣
諫於虢州採銀
諫聽諫與貞觀初不同
諫遣使西域市馬
諫益州北門造綾錦
卷二
諫聘鄭仁基女爲充華
諫解薛仁方官加杖
諫處張君快等死
諫貴臣遇親王下馬
諫責顯仁宮官司
諫河南安置突厥部落
諫出韋元方爲華陰令
諫平高昌以爲州縣
諫高昌不失臣禮
諫封禪
諫西行諸將不得上考
諫親格猛獸晨出夜還
諫禁張士貴
諫案驗告訐
諫內出高昌婦女與薛萬均對事
諫新羅國獻美女
諫閹豎妄有所奏
諫責房玄齡等
諫李弘節家人賣珠坐所舉
諫上書多論綾錦
諫移魏王居武德殿院
卷三
對突厥大雪
對北蕃擾亂須發兵
對大亂之後大可致化
對上封人請親納表奏
對隋日禁囚
對齊文宣何如人
對周孔儒教商韓刑法
對爲政之要務全其本
對爲君之道先存百姓
對西胡愛珠
對奏事戰懼
對古來帝王皆欲國祚長久
對西蕃通來幾時
對百官應有堪用者
對鐵之爲用
對侍臣全無諫爭
對李密王充優劣
對吐谷渾使人懼
對隋煬帝求覓無已
對隋日山東養馬
對隋主入突厥界
對不見讜言
對喪亂未有如隋日者
對人君所務寬厚
對向曉後有一星
對人身假令無病
對百姓藉我撫養
對百姓大似信佛
對兒子常一處
對無事與公等飲
對言者君子之樞機
卷四
對所居殿隋文帝造
對周齊末主優劣
對平定四方
對刑法寬猛
對有天下者皆欲子孫萬代
對隋大業起居注
對帝王有盛衰
對隋末百姓不自保
對月令蚤晚有
對讀書善事
對弘演內肝
對懷州有上封事者
對百姓安否
對守文創業
對君臣治亂
對山崩川竭
對隋主博物有才
對往歲馬料
對古今人同異
對慶善樂爲文舞
對太子師保古難其選
對漢代常以八月選子女
對帝王之興有天命
對封禪
對積德累仁
對賢人出仕
對帝王不能常理
對加藺謩罪
對淩敬乞貸責所舉
對高麗等三蕃僧求學
對可愛非君
卷五
或奏公阿黨親戚
權貴疾公
霍行斌告變
房玄齡考績不平
侍宴於丹霄門
論止足之分
太宗謂侍臣天下安甯
太宗御西堂宴集
文德後載誕侍宴
進五代史
讓左光祿大夫
太宗移舊閤
太宗即位有上書者
太宗幸積翠池賜宴賦詩
皇孫載誕侍宴
上類戴氏禮
論十六國諸主優劣
豫章公主薨
太宗以公比諸葛亮
太宗謂侍臣自知者明
辭太子太師
手詔問疾
手詔重問
賜殿材爲起堂
太宗親臨喪
太宗幸苑西樓觀葬
太宗臨朝詔羣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