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作品所崇奉的準則或貫率於小説形象體系的線索看,僅僅是一條,即如來教旨,釋門正法,而排斥和否定其它切世俗的傳統的包括儒家的觀念。作品中描寫的所調“點化”和“普渡眾生”,即勸人為善,其目的就是最後使人飯依受戒,積德行善。如伏魔羅漢講經時有魔來襲,便以數語點化,勸其皈依三寶;勸善羅漢以其道化天下;伏虎羅漢行法使盜悔悟受戒等等,莫不如此。與世俗社會一般人所理解的去惡從善之善的倫理道德觀念,及其所指內含和表現形態顯然完全不同,這部小説中的善,是屬於宗教的概念。全書每則故事,寫一主要人物得道成羅漢的經過,往往有頭有尾,中間穿插一二細節,亦頗為具體生動。如第十一則《杯渡羅漢》的內容大意是:因常乘杯渡水,故名杯渡,雖已頓悟釋氏正宗,卻不矜細行;嘗寄宿於人,竊其家所供金佛,失主疾追不及,見其乘杯渡過孟津;又東遊吳郡,遇釣魚翁,乞其魚,翁與之,由此釣得無數魚;遇一網魚者,乞之卻不與,即投二石入水化成二牛破其網;後行化廣陵,於李家説法百日,合境顆香;一日圓寂,李厚葬之;數日之後有人在北方遇之,李啓棺竟不見杯渡遺骸。
從以上情節的概述,就可見其故事的完整性和細節的生動性,人物形象亦不能説毫無性格。但是,小説中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動,完全漫透了宗教觀念,編者顯然是按着宗教宗所約束和允許的範圍在塑造人物、提煉情節和謀篇結構,甚至連選擇和描寫細節亦不逾越這條界線。如第二十三則《焚佛羅漢》丹霞天然尊者,師事石頭和尚,執役三年,一日,石頭吩咐眾侍,來日刈去佛殿前之草,無致滋蔓。眾徒皆去除草,獨尊者取盒盛水淨頭,長跪石頭前,乞求落髮,以致得師真傳。又如第二十四則《卻水羅漢》智威尊者使二虎守倉谷,縣令不信,一日謁尊者,尊者召二虎來謁,縣令始迴心向佛,願棄官受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