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到杭州公幹的途中,夜宿嘉善,次日遊玩一番,遇見一名道士卜卦,説出李公一生的命運。接着上船啓程,先是丟失了行李,行至江心同船的方面書生被人殺害,首級不見。李公發現事有可疑,書生的行李、銀錢並未缺少。李公替管船的寫了狀子,到杭州辦完公事,又急匆匆回到石門縣,幫縣令程方壺辦理這樁無頭案。通過一番審訊,李公斷定當晚同船的黃道梅、裴道運、趙甲等五個人並不是兇手,讓五人各盡所長,幫助捉拿真兇。李公帶着五人與四名捕快,喬裝改扮,裴道運裝作神醫,治好了趙甲的“爛腿”,很快的傳遍了整個縣城。李公到茶館尋訪,無意當中聽到這樁命案原來是太湖大盜小白鰷所為。小白鰷找到裴道運割瘤子,被裴道運用藥迷昏,終於結案。
一年後,李公任天津府靜海縣知縣,張王氏狀告學生許國楨拐了女兒,又毆打自己搶走首飾,李公命差人捉拿許國楨。回房後又翻閲前任知縣未斷完的案子,發現“遊方僧人被殺案”與“謀殺親夫案”很是可疑,派張榮到村子察訪,得知是死者陸進財的堂弟陸大榮,為謀家產,毒死堂兄,又誣陷身懷六甲的大嫂與李瞎子通姦殺人,好斬草除根。李公回城,差人帶着嫌犯許國楨等候,許國楨言師妹被強盜搶走,張王氏當堂對質,許國楨心虛害怕卻只承認毆打師母一事。李公命令暫且把許國楨暫且收監,這時和尚普恩在門口喊冤,狀告呂家車店的店主,李公從度牒看出這是個假和尚,細審之下,普恩招供,他原名曹福成,遊方僧人正是被他所殺,從而冒名頂替。
李公夜晚做夢,見到一個冤鬼告狀。次日李公私訪,促成黃祖永與徐家小姐的婚事。回城後張榮查出許國楨素日愛與一羣無賴交往,許國楨招供自己被沙金、沙方的銀子收買,聯合他們搶了師妹。李公親自捉住了沙家弟兄,打退了一羣賊寇
作者雖然並未選擇縣級以上的封建官吏作為自己揭露的對象,但在敍事過程中,對官府的腐敗,社會的黑暗,不時流露出憤懣的情緒。如第七回,船上發生了殺人案,船主上岸向地保報案,地保勾結寫狀子的人趁機向船主勒索;第十五回説到太湖一帶盜匪猖獗,無入敢於檢舉揭發的原因時,當地鄉民説:“倒是吏役藉此勒索,捕快藉此取費,那強盜逍遙法外……”第十八回,李公之父為他捐了個“待補知縣”,但他在保定城蹉跎數月,難以補缺,就“因為他既沒有京中大老的八行,又沒有呈送上司的禮物,更沒有孝敬爺們的門包,所以差不多就沒有題着,眼見出了幾個缺,不是説人地不甚相宜,就是説於例稍有未合,都沒有補他……”第三十回“瀹茗挑燈窮婆訴苦”中,當李公聽畢窮婆子訴徐二混賴婚詐財之苦後,問:“他既賴婚,你是有媒有證,告到官,怕他不輸嗎?”那婦人道:“現在衙門中那裏講得理?”諸如此類。這反映了作者對當時腐敗的社會是有一定認識的,但比較膚淺。令人遺憾的一點是,儘管此書的思想傾向有上述應該肯定的地方,藝術上也有某些創新之處,但它仍未能擺脱以往公案小説創作的一個常見模式,即自覺與不自覺地傳播着反科學的迷信思想。如書中一開頭就通過老道士為李公看相,預卜了他一生的吉凶禍福;第二十九至三十二回中,李公之所以能為上述窮婆母子伸張正義,乃是得之於其亡夫黃三林的鬼魂告狀;按照鬼魂的啓示,李公向縣城西北方向微服私訪時,又有神秘的烏鴉為其引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