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官》是講述一個年青的閩南女子玉官,年僅21歲時,做水兵的丈夫就在中日甲午戰爭中陣亡。他並沒有遺下什麼財產,只留下了一間細小的房子和一個未滿兩歲的兒子。
玉官在丈夫死後,就下定決心要撫養兒子成人,希望他日後得到功名,給她爭取一個貞節牌坊之類的封誥。然而,玉官的小叔常常來逼迫她改嫁,以至他可以把哥哥的房子賣掉。玉官逼於無奈,躲到同街一個信奉基督教的女人杏官家去。杏官的丈夫由於妻子信教,出手打傷內侄,遭官府通緝逃亡,不知去向。杏官有兩個孖生女兒,但其中一個被玉官的小叔偷走,輾轉賣了給一官宦人家,而杏官帶著剩下的女兒,靠入股一間西藥房收取股息度日。
後來杏官引薦玉官去做洋姑娘(西方女傳教士)的女傭,洋姑娘教她讀聖經,玉官學會了許多聖經故事和基督教教義(雖然大部份教義她都一知半解,也不是篤信不疑)。不久,玉官就成了洋姑娘的傳教助手,由女傭變成了「聖經女人」(Bible woman)。玉官因著教會的緣故,她的生活改善了不少,兒子更可以出洋留學。但玉官一直不敢破神主,每個禮拜日的破曉前,她總要回家去拜拜神主,向丈夫的靈位禱告方會安心。除了聖經外,她常常帶在身邊的還有一本易經。
玉官在兒子長大後,仍然擔任「聖經女人」的工作。在遊走於各個鄉村向人傳教時,她遇上了杏官的丈夫,初時她並不知道他就是杏官的丈夫,對他產生情愫。但當她仔細衡量自己的處境時,她想起新寡時自己立下的心志,又想到自己已為人祖母,與其再嫁,不如期望兒子為她掙個貞節牌坊還好。
玉官的兒子娶了杏官沒有被偷走的女兒雅言,行的是西式婚禮,沒有給她蓋頭,這使她心裡非常不滿,而小夫妻在她面前親熱,也使她受不了。後來雅言因難產去世,而玉官的兒子建德也出國留學,而且巧遇杏官被偷走的女兒黃安妮。安妮資助玉官的兒子建德還清教會的資助他讀書的款項,又與他回國後結婚。婚後又為他在政府中找到差事。
最初玉官以為兒子做了官,無論官位高低,總可以給她向上級爭取一面表揚她守節養孤的牌子,但建德認為貞節牌坊已經是過時的事物,所以沒有理會母親的要求,而玉官與新媳婦又相處不來。於是她仔細思量,覺得自己過去「所有的行為雖是為兒子底成功,歸根,還是自私的。她幾十年來底傳教生活,一向都如『賣瓷器底用破碗』一般,自己沒享受過教訓底利益。在這時候,她忽然覺悟到這一點,立刻站起來,像在她生活裡找出一件無價寶一般。她覺得在初寡時,她小叔子對她說底話是對的。她覺得從前的守節是為虛榮,從前的傳教是近於虛偽,目前的痛苦是以前種種底自然結果。她要回鄉去真正做她底傳教生活。不過她先要懺悔。她至少要為人做一件好事。在她心裡打定了一個主意。」[4]教會派她當小學校長,她做得很有成績,村民要建一座橋來表揚她。最後,玉官毅然放下一切,到南洋去為杏官找回她的丈夫陳廉,以報答杏官對她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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