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公案》從治獄的角度,記述了當時普寧、潮陽二縣真實的社會狀觀。一是階級矛盾。清初漢滿之間的民族矛盾已逐漸淡化。而階級矛盾則日益凸顯。藍鼎元任地方官之時。正是中國人口迅猛增長之期。康熙五十一年“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與雍正元年“攤丁人地”政策的相繼頒佈、執行,刺激了人口的增長。而此時農業生產技術近於停滯,人口與土地的矛盾日益顯露,給社會的穩定帶來巨大的壓力。在粵東,地主豪強大肆兼併土地.更造成了社會局面的動盪不安。由於貧富懸殊“世家大族。鄉紳舉貢”擁有“連阡廣陌”的土地,而“鄉間居民,有糧者少”,賦租催逼之下,往往上山逃遁。“勢豪大棍,不知九千百人,皆威權翕赫,如虎如狼。持檄催糧之差,孰有過其宅而問者,見之惴惴,莫敢仰視,稍有片言獲戾,則縛人其家,禁閉楚撻。否則,追至縣堂,叢毆公庭之上。
目錄:
第一則
五營兵食
第二則
三宄盜屍
第三則
邪教惑民
第四則
幽魂對質
第五則
葫盧地
第六則
沒字詞
第七則
龍湫埔奇貨
第八則
死丐得妻子
第九則
賊輕再醮人
第十則
閩廣洋盜
第十一則
兄弟訟田
第十二則
卓洲溪
第十三則
改甲冊
第十四則
雲落店私刑
第十五則
三山王多口
第十六則
西谷船戶
第十七則
忍心長舌
第十八則
仙村樓
第十九則
尺五棍
第二十則
林軍師
第二十一則
山門城
第二十二則
豬血有靈
第二十三則
古柩作孽
第二十四則
蜃樓可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