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八卷十六類共四十則斷案故事。十六類依次是:謀害類、姦情類、婚姻類、奸拐類、威逼類、除精類、除害類、竊盜類、搶劫類、強盜類、妒殺類、謀佔類、節婦類、烈女類、雙孝類、孝子類。類下分則,各類含一至九則不等,共四十則。此書敍述極為簡略,雜以狀詞判語,多數公案後有輯者按語。輯者只是記錄事實梗概,缺乏構思、剪裁、組織和描寫,但因採自時事見聞,未着意加工,故能比較真實地反映當時社會世風民情。
每篇故事內容不同,組織形式都極相似。這説明在輯者或訂者之手中曹經過一番整理。整理過後,每篇的格局都是先介紹人物説起,某人家住某州某府,遭遇到某事件;接着講事件的原委經過,經過中多是由於解決不了而投狀官府,最後一經名公神斷,立即得到公平結案,於是箕象大自,是非芬明;或者奇冤得雪,人心稱快。篇後,整理者時每篇都有一段講評式的精彩予案,議論一番。一面是歌頌名公的清正廉明,一面是警勸頑劣,杜防效尤。充芬體現了作者關心“世道”和該書的教侮作用。另外作為公案小説,這部書的突出特點,每篇都附有報告官府的狀呈,和名公神斷的判詞。無論狀呈和判詞都寫得很簡練,頗具有所謂的刀筆風格。
該書的每篇故事都具有濃厚的時代色採,充分反映了那一時代特有的社會風俗、生活習質。對我們研究封建制度下的審判制度、研究我國民俗學、法制史都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目錄:
第一卷
謀害類
第二卷
姦情類
第三卷
姦情類
第四卷
婚姻類
第五卷
奸拐類
第六卷
竊盜類
第七卷
妒殺類
第八卷
節婦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