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燈餘話》是明代官員李昌祺著明代文言短篇小説集,成書於明代永樂十七。
經歷了近七年時間。據《明史·李昌祺傳》記載,李昌祺於永樂十七年因過失罰役房山,序言既自敍書成於“役房山”時,則知《剪燈餘話》成於永樂十七年。最早的一篇是《賈雲華還魂記》,作於永樂十年,是年李昌祺“役長幹寺”。隨後的七年,又陸續創作二十篇,總成二十一篇,編為五卷,以抄本流傳。
小説集多取材於元末明初,以婚姻愛情故事為主,亦有幽冥靈異人物。其中一些故事被採入戲曲和擬話本中。如《田洙遇薛濤聯句》採入《初刻》十七卷;《鸞鸞傳》為南戲所採;《芙蓉屏記》《鞦韆會記》採入《初刻拍案驚奇》第九、二十七卷,又分別被改成戲曲;《賈雲華還魂記》為周清原改成活本,收入《西湖二集》,還被改成戲曲。《剪燈餘話》中的人鬼戀愛、狐婦的描寫,也開了《聊齋志異》的先河。全書內容豐富,情節曲折,詞采絢爛。
愛情故事在《剪燈餘話》中具有審美價值和藝術魅力,這些作品多以元末明初易代之際的社會動盪為背景,或寫人間世俗之婚戀,或寫人與神、鬼之間的情愛糾葛,大都情節曲折,跌宕起伏,流溢着濃郁的悲劇情調。男女主人公往往情之所鍾,無怨無悔,生死不渝,愛得堅定、執著甚至瘋狂。但他們的愛情又多遭到破壞而歸於幻滅,諸如禮教倫理、門第等級、陋習陳規的束縛,強盜、惡霸、官痞等邪惡勢力的劫掠與阻撓,有時甚至是不忍分離、如膠似漆的過度眷戀,都不免使有情人難成眷屬,愛戀的男女雙方只落得粉蝶情緣和以死相殉、以死抗爭的結果。作者讚賞了人們對愛情的執著追求,反映了在殘酷現實面前人們的無奈,顯示了反封建的傾向和作者的激進意識。與人世間苦難的愛戀相比,人神、人鬼戀情作品中的主人公要幸福得多,他們實現了人世間男女主人公苦苦尋求、希翼的幸福憧憬,享受了男女主人公旖旎、美麗和温馨的愛情生活,他們的故事實際上是對人間苦難愛戀的映襯。
目錄:
序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第四卷
第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