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子》共分三的個部分:「恐懼」(Fear)、「逃跑」(Flight)和「命運」(Fate)。書名“Native Son”是一個諷喻性的雙關語,一是指「生於斯、長於斯」的美國子第,一是指「自己的社會制度造就出來的本地人」,此語旨在傳達「個人犯法、罪在社會」的用意。
小說的主人公比格是一個住在芝加哥貧窮區的黑人青年,一家四口人擠在一間老鼠四竄、租金高昂的破房子裏,父親在一次騷亂中被打死,但沒有得到公平的處理,對此比格始終含冤在心、忿忿不平。經由救濟署介紹,比格不情願地去當白人富豪道爾頓先生的私人司機。上班當天,比格開車送主人女兒瑪麗(Mary)到學校去,途中瑪麗與她的共產黨員男友簡(Jan)會面。出於友善與平等的態度,這對情侶力邀比格一起用餐飲酒。深夜返家時,瑪麗已經喝醉,別格扶她進入臥室躺下,就在此刻,雙目失明的道爾頓太太走進房裏,別格害怕瑪麗發出聲音引起其母懷疑(依當時的法律和種族禁忌,一個黑人逗留在白人女子的臥房中,肯定會被認定強姦而判處死刑),在驚慌和情急之下,他用枕頭堵住瑪麗的嘴,導致瑪麗窒息而死。為了毀屍滅跡,比格把瑪麗的屍體肢解後塞進地下室的鍋爐裏,並嫁禍給簡,致使簡被捕入獄。
不久,瑪麗的屍體在鍋爐裏被找到,比格畏罪逃亡,並向黑人女友蓓茜(Bessie)吐露實情,但又害怕蓓茜會出賣他,比格竟用磚頭砸死了她,把屍體拋入通風管裏。員警傾巢而出進行全城大搜捕,比格被捕入獄。同情黑人的簡請共產黨員律師麥克斯(Max)為其辯護。麥克斯為比格作了長篇陳詞,指出不公的社會制度應為比格性格的犯罪負責,但律師的陳詞敵不過滿城要求處死這名「壞黑鬼」的聲浪,比格最後被判電刑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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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萊特(英語:Richard Nathaniel Wright,1908年9月4日-1960年11月28日),非裔美國人作家,哈萊姆文藝復興肇始者之一。他的代表作《本土之子(英語:Native Son)》對後來的非裔美國人文學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被視為1920-1930年代美國「哈林文藝復興運動」(Harlem Renaissance)主要成員,美國文學史上「抗議小說」(protest novel)傑出代表的理查.萊特出生於密西西比州納齊茲鎮(Natchez)一個生活貧困的黑人佃農家庭。童年時期在恐懼和恥辱中度過,種族歧視的悲憤很早就烙在他的心靈深處。
1927年萊特在芝加哥加入共產黨,1937年移居紐約,為「哈林運動」主要刊物《工人報》(Daily Worker)負責撰稿。1938年以《湯姆叔叔的孩子》(Uncle Tom’s Children)一書成名,1940年《土生子》(Native Son)出版後,驚動全美、爭議如潮。小說以社會寫實手法描寫一個黑人青年誤殺白人女孩的犯罪故事,從中反映美國社會的種族歧視和階級壓迫,而且還通過塑造比格.湯瑪斯(Bigger Thomas)這一「反白」人物,反映黑人精神世界的畸形與傷殘,進而影響了1950-1960年代波瀾壯闊的黑人民權運動。
目錄:
BOOK ONE
BOOK TWO
BOOK TH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