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説法認為此案應屬於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只是1985年周楞伽教授在將清末四大奇案編著成書時,鑑於“四大奇案”中“殺子報案”內容穢褻殘忍,不宜過分渲染,另記述了發生在清朝道光年間的太原奇案取而代之。
《殺子報》內封題“清代實事風流奇案”字樣,署“靈巖樵子校勘”,內有寡婦徐氏與僧人納雲私通.其子官保偶遇,徐氏和納雲惟恐壞事敗露,乃合謀殺害親子,並強迫女兒金定參與碎屍滅跡之事,就有戲曲《殺子報》流傳,因其色情、兇殺和恐怖,1950年文化部宣佈停演此戲。
清朝時,39歲的通州城南糧店店主王世成病故不久,其遺孀徐氏殘忍殺害親生兒子王官保並碎屍的案子告破。此案引起社會極大震驚,與張汶祥刺馬新貽案、楊月樓與韋阿寶案、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同稱“四大奇案”。和其他三案不同的是,徐氏殺子案不見於史志,無文獻可稽,卻又在民間流傳甚廣。由於案發通州,徐氏孃家又在興仁鎮西街,所以在通州和興仁兩地影響更大,流傳至今。